發生車禍要和解理賠 要要求什麼?20點 - 貨車
By Joe
at 2008-01-24T00:00
at 2008-01-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上星期五,我下班騎車經過交流道,有一台貨車剛好下交流道,他下來沒看到我,就撞到我。
醫生說我有腦震盪,我也記不起當天發生的事,警察問我很多事情,我都說不清楚,頭很昏,不能上班,有外傷,要一直回診。
我想問:
1。我算是下班發生的車禍,勞保部份有賠嗎?
2。對方的強制險只賠住院部份嗎?
3。要跟對方和解,可以要求什麼?精神賠償嗎?不能上班的損失呢?
4。頭昏的狀況,多久可以復原?因為我是老師,要去教書,頭昏去教書,這樣會有影響嗎?而且完全想不起來發生什麼事,要怎麼辦?
5。醫生說要休息,那是要一直睡覺嗎?有沒有可以幫助復原的活動或是好辦法?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感激~~
Update:
我星期五撞到到今天為止已經約六天了,頭還是會昏,但斷層掃描結果沒有異狀!醫生開藥給我吃,大都是止暈止痛藥,但身体一躺下來,頭碰到枕頭後,頭就開始暈個約三十秒到一分鐘,而目前全身是沒什麼力氣啦!所以我叫媽媽煮補品給我吃,補元氣!什麼都
不要想喔?可能我躺著時,想太多了,一直想工作的事,休息是一直要躺著睡嗎?
Update 2:
那請問,以我目前的情形,是要等完全好了再去上班嗎?還是先去上班教書看看,因為我不知對方的財力狀況,如果我休一個月在家,對方豈不是要賠我一個月的薪水嗎?我到底該不該脫著身子去教書呢?
精神賠償是對方有開口才能拿是嗎?等到要合解時,是我先開口,還是對方先開口說一個數字呢?好難喔,感覺在玩心理遊戲呢!
Update 3:
To reta:
感謝你的意見, 我只住院二天就辦出院了, 這樣還可以找勞保賠嗎?
我已頭昏超過二三天了,已經快一星期了,還是頭昏呀~該怎麼辦ㄚ?
Update 4:
我想再問關於我沒去上班,算公傷假的事,但老闆根本等不及我全好,一直問我沒有很嚴重的話,就回去上班,但我怕到時要外出看醫生他會扣假之類的,醫生也建議不要用腦,但我的工作是教書,真的很麻煩!我想問:我算職業傷害,可以申請勞工理賠嗎?怎申請?
Update 5:
對了 那個人撞到我的時候 他們老闆也在車上 這樣 老闆要負責任嗎? 那個人有打電話給我 說他們是高雄上班 因工來新竹 才會撞到我 他們最近工作比較忙 說要過年後才要跟我談和解的事情 我想知道 和解有期限嗎? 謝謝
醫生說我有腦震盪,我也記不起當天發生的事,警察問我很多事情,我都說不清楚,頭很昏,不能上班,有外傷,要一直回診。
我想問:
1。我算是下班發生的車禍,勞保部份有賠嗎?
2。對方的強制險只賠住院部份嗎?
3。要跟對方和解,可以要求什麼?精神賠償嗎?不能上班的損失呢?
4。頭昏的狀況,多久可以復原?因為我是老師,要去教書,頭昏去教書,這樣會有影響嗎?而且完全想不起來發生什麼事,要怎麼辦?
5。醫生說要休息,那是要一直睡覺嗎?有沒有可以幫助復原的活動或是好辦法?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感激~~
Update:
我星期五撞到到今天為止已經約六天了,頭還是會昏,但斷層掃描結果沒有異狀!醫生開藥給我吃,大都是止暈止痛藥,但身体一躺下來,頭碰到枕頭後,頭就開始暈個約三十秒到一分鐘,而目前全身是沒什麼力氣啦!所以我叫媽媽煮補品給我吃,補元氣!什麼都
不要想喔?可能我躺著時,想太多了,一直想工作的事,休息是一直要躺著睡嗎?
Update 2:
那請問,以我目前的情形,是要等完全好了再去上班嗎?還是先去上班教書看看,因為我不知對方的財力狀況,如果我休一個月在家,對方豈不是要賠我一個月的薪水嗎?我到底該不該脫著身子去教書呢?
精神賠償是對方有開口才能拿是嗎?等到要合解時,是我先開口,還是對方先開口說一個數字呢?好難喔,感覺在玩心理遊戲呢!
Update 3:
To reta:
感謝你的意見, 我只住院二天就辦出院了, 這樣還可以找勞保賠嗎?
我已頭昏超過二三天了,已經快一星期了,還是頭昏呀~該怎麼辦ㄚ?
Update 4:
我想再問關於我沒去上班,算公傷假的事,但老闆根本等不及我全好,一直問我沒有很嚴重的話,就回去上班,但我怕到時要外出看醫生他會扣假之類的,醫生也建議不要用腦,但我的工作是教書,真的很麻煩!我想問:我算職業傷害,可以申請勞工理賠嗎?怎申請?
Update 5:
對了 那個人撞到我的時候 他們老闆也在車上 這樣 老闆要負責任嗎? 那個人有打電話給我 說他們是高雄上班 因工來新竹 才會撞到我 他們最近工作比較忙 說要過年後才要跟我談和解的事情 我想知道 和解有期限嗎? 謝謝
Tags:
貨車
All Comments
By Susan
at 2008-01-24T15:19
at 2008-01-24T15:19
2.這是對方應該去擔心的.
3~5,刑事告訴期有6個月.你不必急著和解.萬一和解後你才發現有後遺症,就求償無門了.
對方可以告你朋友〔過失傷害罪〕.你上網或直接到地檢署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對方就會自己來找你〔和解並賠償〕給你了.
一旦發生車禍受傷時要向誰求償?〔民法〕採過失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車禍的過失責任是誰,就要向有過失責任的肇事者求償。
車禍受傷的主要求償對象是肇事者,因此向誰求償,須先鑑定肇事的過失責任屬哪一方.
你自己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法警會幫你寫筆錄.送訴狀到地檢署. 你要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上面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別指望警察局會幫你送件到法院,你還是自己到法院去告他.
如果沒有報案三聯單,作證據,你自己要有對方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地址.你自己寫狀紙上面要填寫這些,到法院去告他.
否則 地檢署會以他字案移交警察局調查.如此一來會拖延很久.
對方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一起列為被告.
刑事.大楖是幾個月吧!都可以〔易科罰金〕
刑事.被告可〔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
民事.是法官判決賠給被告的錢.你要在事發之日起算二年內提告.或是等第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你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
刑事+民事=多少?〔被告須要負擔〕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玫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
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
若是覺得刑事判太輕.你可以寫刑事告訴上訴狀.司法院網站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
當檢察官將被告起訴,原告收到起訴書.在十天內.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超過十天就要繳納裁判費.你可以寫民事起訴狀.法院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
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
刑事及刑事上訴.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裁判費〕.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
車禍求償須知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歲
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一般案件的被害人都會對肇事者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對方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如果金額過高,則可與對方商談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只要能夠展現誠意,應該可以達成和解,如此一來就不會留下前科。
但若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而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可能因此被判處拘役或幾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而此時民事賠償部分,則會由民事法庭法官審酌對方要求的金額是否合理,做出合理的裁判。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
民事開庭時,如果對方回答法官〔願意賠償〕,你不可以〔同意和解〕;你必須〔強調〕拿到〔錢後〕才寫〔和解書,撤銷告訴〕因為你在庭上同意和解,法官會要你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之後就結案;當庭和解並經兩造在和解筆錄簽名後,就會寄送加蓋法院大印的『和解筆錄』,到時就可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名下沒有不動產或薪資所得.到時你〔錢不但拿不到;也不能再告他〕. 所以你要告訴法官.〔限對方七日內給錢否則就請法官判決〕;法官若說你若不接受〔讓他判會更少〕,你千萬別被嚇唬,少拿一點讓被告負刑事責任.總比讓被告消遙法外又完全拿不到錢.來得好.
2008-01-25 13:45:05 補充:
這你自己決定,如果車子不是他的字名最好私下和解,〔如果他沒有在公司領薪水的話〕, 法官沒收到你的和解書後,就會寄判決書給你,過一個月就會寄〔判決證明書〕給你;到時你拿這兩張證明.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寫狀紙〕並繳強制執行費用〔大約一仟元以上.這是我猜的,因為用我的金額比較,用換算的〕;法院會寄信通知你查封對方財產日期,查封對方財產之後,你會收到繳納鑑定費〔壹仟元左右〕,然後你就〔再寫〔狀紙〕;請法院拍賣查封的財產〕.
2008-01-25 13:45:25 補充:
我也是進行到〔聲請強制執行〕這裡,時間是將近兩年.都還沒有獲得賠償,法院也一直不將被告財產拍賣.我借借錢 的醫療費用.因為留有傷後後遺症.也都無法工作償還.被告沒錢賠給我,連法院都幫被告.那我就活該倒楣啊!
法官是看證據判斷;最好找律師問一下.不用錢.法院有免費的律師. 所以我就去問{〔律師,〔問不用錢〕但寫狀紙要五仟元〕}.
不用擔心到時要一天到晚跑法院
大概三.四個月跑一次,我是地檢署一次.刑事庭2次.和解庭2次.民事庭1次.是簡易判決,只有到二審.
2008-01-25 13:45:36 補充:
請保險專人到場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庭,一定要把就醫紀錄,以及相關花費單據保留好,作為求償依據;至於機車的部分,至少要先拍下損壞情況,同時找到車行完成修復估價,才可以賣掉。
建議民眾遇到車禍事件,一定要打電話給自己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或者報警到現場蒐證,一方面經由專業人員的現場拍照等方式,可初步釐清肇事責任.
另一方面在未來有訴訟需要時,也不用擔心沒有證據。此外,民眾如果需要申請保險理賠,若無充足的事故現場資料,也容易被拒絕,因此,發生車禍時要求保險公司專人到場,是絕對必要的動作。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初步的肇事責任很難鑑定,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
2008-01-31 12:02:08 補充:
他們老闆也在車上 這樣 老闆要負責任嗎? 那個人有打電話給我 說他們是高雄上班 因工來新竹 才會撞到我 他們最近工作比較忙 說要過年後才要跟我談和解的事情 我想知道 和解有期限嗎? 謝謝
和解沒有期限.但要注意.不要拖過六個月.告到法院.也有調解庭可以和解.
若那車是老闆的.可以向老闆求償.一起列為被告.
我算職業傷害,可以申請勞工理賠嗎?怎申請?
你打電話到勞保局尋問.會比較清潔.
你如果還會頭暈,要回去覆診.看有沒有後遺症.
2008-01-31 12:07:03 補充:
如果我休一個月在家,對方豈不是要賠我一個月的薪水嗎?我到底該不該脫著身子去教書呢?
&這個要有醫生診斷書.你才有理由.
精神賠償是對方有開口才能拿是嗎?等到要合解時,是我先開口,還是對方先開口說一個數字呢?好難喔,感覺在玩心理遊戲呢!
&是你先開口.開口說一個數字.包括醫療費用.所有支出.
我也是開一個價.及診斷書.其他的資料.法官只當做參考〔這是我的感覺〕.判賠多少.法官心中有數.
2008-01-31 12:11:23 補充:
老闆根本等不及我全好,一直問我沒有很嚴重的話,就回去上班
&你要問醫生.並開診斷書,註明休養幾天.到時候再回診.再開診斷書.直到醫生說可以上班,再去上班.
拿診斷書向老闆請假,別理他.當老闆的都是這樣.
By Hazel
at 2008-01-24T20:36
at 2008-01-24T20:36
車禍處理由其必要的流程………可參考並做為備忘檢視……
該注意的細節及步驟,尤其求償必須要有憑有據,不管是調解委員會或法院,
首先要確認肇事責任,沒肇責就談不上賠償…….
一、先取得車禍現場圖、初步分析判別表、照片(跟當地的交通大隊去電詢問),當事人有權利要求交通隊提供(免費的哦)!原則上30天后,但通常2-3週便有結果,這只是研判初步肇責,先拿到才能進行其他步驟(包括調解),否則是空談(浪費時間),若申請後對自己不利,可再檢具相關有利之資料,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花3000元)申請鑑定!
二、就醫驗傷取得傷害診斷證明!包括醫師囑咐需要休養多久,(最好是開當時的受傷情況-較嚴重的部份),若對方都不予理會,可至當初處理車禍現場的管區警員提出告訴,刑事傷害告訴案件是屬於告訴乃論,必須在事件發生六個月內提出,這是最基本"以刑(事訴訟)逼民(事和解)"的作法,
三、檢察官會開偵查庭,那是對方痛苦(緊張)的開始,檢察官並詢問是否要和解(若同意調解則送調解委員會---您可選擇您方便的單位),若對方態度不佳,又沒和解誠意,直接不接受調解,檢察官會起訴,當然過程中都可談民事和解(賠償部分),若檢察官起訴後可附帶民事賠償(不用支付裁判費),再由地方法院法官裁判!
四、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內容(理賠體傷、死殘):
1、急救費用:救護車費。
2、診療費用:全民健保之自付額(部分負擔),病房費差價、膳食費、掛號費。
3、護送費用: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可尋找固定計程車行接送,並於醫療告一段落,統一開收據,若無收據,保險公司可提供領具,依實際次數估算金額列表申請)。
4、看護費用:包含特別護理費、看護費等,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師明確有必要者。(醫生診斷證明書中特別註明,需「專人看護」字樣),按實際住院天數/1,000元/每日(最高30日)。
若有投保第三人任意險,才能賠償對方財損及其他因有肇事責任,所需被求償理賠項目。
五、民事求償部分:
您所要求賠償部分在法律都必須要有收據或證明,儘早詳細蒐集相關資料,醫療及相關! 必要支付的雜支是否也要有實際支出收據,看護費有醫院或看護中心的收據!交通費要有計程車行所開的收據!(將每次回診日期記載)、工作損失(醫生開立必須休養天數之診斷證明、薪資證明、扣繳憑單、請假單...)!
六、求償項目:包括
(一) 醫療費:包括住院費、手續費、藥品費、檢驗費及診斷費在內,以醫療上所必要者為限。
(二)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醫療相關、必要看護、伙食費、往返醫療院所交通費用、住院雜費、被害人因受傷,無法照顧家庭而雇人看家煮飯或照顧嬰兒所支出之費用等均屬之,此等損害並不以實際已支出者為限,被害人將來必須支出之費用,亦得請求肇事者預先賠償。
(三) 財物損失:機車或其他物品之回復原狀所需之費用、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應備齊證據以便協商或訴訟時證明,包括診斷證明書、扣繳憑單或薪資轉帳證明、行照及估價單及發票或收據。
(四)減少或喪失勞動能力損害賠償:薪資損失、因傷致身體遺存障害,致勞動能力減少或喪失(常見於身體殘廢情形下)。
(五) 慰撫金(精神賠償金):非財產上之損害,係指精神上、肉體上所受的痛苦,可自行評估金額)。法官會依據雙方身份、資力、加害程度及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
目前治療中,尚不能判定是否遺存身體障害,如有致成身體障礙,可提出較高求償金額。
這些若您沒經驗,從事件一開始就蒐集相關證據(證明資料),民事求償法官若很難認定,金額會縮水很多,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
刑事只是一種逼對方儘速達成和解的手段,因如果真的造成傷害而"肇責"又在對方,
只要未達成和解,加害者被判緩刑機率幾乎等於0,若被判易科罰金,那不如拿罰緩來賠償!!所以只要對方願意談,金額部份再加以細算!
申請調解是其他一個管道(調解結果與法院判決同等效力),您不用單方面窮緊張,只要上了偵查庭,檢察官也會強制要求調解,對方會比您更有壓力,而只要在一審判決之前,您隨時都可以和解並撤銷告訴的。
找對方法,找對對象,談對話,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可到我的知識+看其他車禍處理案例…或與我聯繫[email protected](即時通或MSN)
By Isla
at 2008-01-26T23:27
at 2008-01-26T23:27
By Mia
at 2008-01-26T00:30
at 2008-01-26T00:30
2一般強制險只有賠較大的傷亡和費用。
3.先不要和對方和解,你可以要求所有的醫療費用,無法上班的薪資(需請公司開立證明),和交通工具之損失,精神賠償其實這算是小車禍,或許比較會做人的會包個紅包給您。
4.你這頭昏,其實二至三天就差不多會好了,可能有一點輕微的腦震盪,休息一下就好了啦!如果擔心可以請醫生照 x 光。
5.要快點好,就是什麼都先不要想,好好休息就對了。
再來,即使您已什麼都不記得了,也千萬不要那麼肯定告訴對方或寫筆錄,總之,都是對方的錯。千萬別讓對方咬你什麼都忘記了。但和平落幕總是最好,畢竟沒有人想發生這事情。祝您早日康復囉!
Related Posts
哪裡有在應徵小貨車司機丫.......
By Oliver
at 2008-01-24T00:00
at 2008-01-24T00:00
15噸營業大貨車
By Regina
at 2008-01-23T00:00
at 2008-01-23T00:00
小客車跟小貨車駕照有何不同
By Lily
at 2008-01-23T00:00
at 2008-01-23T00:00
三重附近有堆高機出租嗎?
By Cara
at 2008-01-22T00:00
at 2008-01-22T00:00
請問四期3.5T貨車三菱好用或是Isuzuelf好用
By Rae
at 2008-01-22T00:00
at 2008-01-22T00:00